興義市社保局追收社保基金利息二百萬
近日,興義市社保局通過與中國農業銀行興義市支行協調,該支行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與支出戶共計補利息215萬元。
隨著社會保障事業的不斷發展,各項社會保險基金規模逐漸增大,為確保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養老保險基金活期存款實行優惠利率的通知》文件“從1998年1月1日起,養老保險基金存入各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按三個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計息”的要求,興義市社保局積極與中國農業銀行興義市支行協調,要求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社保基金優惠利率,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與支出戶進行利息補計。
此次補計從2002年興義市社保局在中國農業銀行興義市支行設立社保基金收支賬戶開始直至2016年,市社保局逐年核對社保基金活期存款是否按照優惠利率計息,對未按照規定利率計息的年度進行逐年統計,并計算應補計的利息金額,督促銀行及時將不足的利息劃入對應賬戶。通過協調,中國農業銀行興義市支行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與支出戶共計補利息2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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