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一糊涂男子花18000元考駕照 “學”來的駕駛證竟是假證

12月12日,黔西南州貞豐縣一男子因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逮個正著,而使用“駕駛證”的本人竟然不知駕駛證是假的。
上午9時左右,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人員在轄區麻興線374KM+100 M處設卡進行車輛檢查時,一輛貴E牌照的面包車向執勤民警駛來,執勤民警將該車攔下進行檢查時,司機立即出示了駕駛證和行駛證。通過仔細查看證件,執勤民警發現駕駛員劉某出示的駕駛證有些異常,立即仔細甄別,發現證件上多項防偽標識都沒有,懷疑是假證。在現場通過PDA移動警務通查無信息后,民警將該證信息立即上報到交警大隊指揮中心再次核查,經核查,該證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無任何記錄,是偽造的證件;且該車輛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當民警將查詢結果告知劉某時,劉某很是驚訝,他說:“我的駕駛證是2016年我公司一個湖北籍員工吳某帶我去湖北某駕校學的,他說一萬二包過,當時我還和他到他們那邊的駕校參加考了科一, 35天他就給我郵寄過來了。”
據了解,駕駛員劉某初中文化,幾年前因為忙,且擔心駕駛證難考,公司員工吳某說花12000元錢學費,不用學習且包過,最短的時間35天就可以拿“駕駛證”,劉某為了圖方便,與湖北籍公司員工到湖北老家的某所駕校參加了科一考試,35天后劉某便收到公司員工郵寄過來的 “駕駛證”,劉某出于感謝期間還多次買了煙以表感謝,“學”完該駕駛證前后花了將近18000元人民幣,直至今日被查自己才恍然大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之規定,駕駛人劉某由于無證駕駛并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車輛,劉某將被處于罰款4700元,拘留20天的處罰。
公安交警溫馨提示:報考駕駛證一定要到正規合法的培訓機構接受學習考試,按程序進行。千萬不要怕麻煩,圖省事從他人手中購買,這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開玩笑。
(羅丹梅)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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