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某某受賄案
以案為鑒鳴警鐘,以訴促廉筑防線
為深入開展警示教育,扎實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2025年10月28日下午,由興義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某受賄一案在興義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邀請中國建設銀行黔西南州支行、黔西南州農科院、陽光集團三家單位共70余人現場觀摩,通過“身邊案”警醒“身邊人”,以庭審現場助推廉潔建設。

興義市檢察院檢察干警出庭支持公訴
2014年5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王某某身為黔西南州某醫院某科主任,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銷售、醫療耗材銷售等方面謀取利益,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0萬余元。庭審現場,公訴人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面舉證,對案件定性、法律適用、量刑建議等進行闡述論證,就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予以充分回應。被告人王某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在進行最后陳述時真誠懺悔,興義市人民法院當庭作出宣判,對被告人王某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伏法不上訴。

庭審現場
“整個庭審過程清晰的還原了被告人是如何在利益的誘惑下突破法律底線,最終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貪廉就在一念間,作為公職人員,我們應當時刻堅守原則底線,勿踩法律紅線。”一位參加旁聽的人員由衷感慨。
“身邊案”就是最鮮活的普法教育素材,興義市人民檢察院將不斷延伸檢察職能,充分發揮以訴促廉警示作用,通過庭審現場的直觀形式,讓公職人員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違紀違法的慘痛代價,進一步增強公職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和責任擔當。
來源:興義市人民檢察院 作者:韓貞宇、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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