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289萬余元!黔西南州中醫院原院長李明受賄案一審開庭
9月30日,普安縣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黔西南州中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李明受賄一案。

庭審現場
普安縣檢察院起訴指控
2004年至2020年期間,被告人李明利用其擔任黔西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藥檢所所長(兼),州中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項目、撥款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方某、蔣某某等5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1289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明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明進行了最后陳述。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來源:普安縣人民法院 作 者:徐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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