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3·15”暨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黔西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3·15”暨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4年,黔西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圍內持續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以“護民生”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詐”兩個主題,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社會輿論關注的違法活動,綜合運用市場監管工具箱,實施有力打擊整治。值此“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倡導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警示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普安縣安興石油液化氣供應中心經營不符合標準的燃氣灶具案
2023年12月15日,普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普安縣安興石油液化氣供應中心的經營場所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在普安縣安興石油液化氣供應中心灶具銷售區的貨架上發現9個待售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其包裝上標示內容不符合GB35844-201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規定,在普安縣安興石油液化氣供應中心空瓶房內發現1臺待售的燃氣灶,其銘牌上標示內容不符合GB35848-2018《商用燃氣燃燒器具》8.1.2規定的要求,普安縣安興石油液化氣供應中心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2024年1月19日,普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普安縣安興石油液化氣供應中心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二 安龍縣篤山鄉年連順電器城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燃氣灶案
2023年12月19日,安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安龍縣篤山鄉年連順電器城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查,檢查中發現該店銷售的“玉帝家用燃氣灶”1臺、“粵順猛火王商用節能猛火爐”1臺無熄火保護裝置。安龍縣篤山鄉年連順電器城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2024年1月8日,安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安龍縣篤山鄉年連順電器城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燃氣灶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三 冊亨縣云才五金經營店銷售不合格銅芯聚氯乙烯絕緣阻燃電線案
2023年6月28日,山東精準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受黔西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對冊亨縣云才五金經營店銷售的銅芯聚氯乙烯絕緣阻燃電線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2023年10月25日,冊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冊亨縣云才五金經營店銷售不合格銅芯聚氯乙烯絕緣阻燃電線案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冊亨縣云才五金經營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2023年12月22日,冊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冊亨縣云才五金經營店銷售不合格銅芯聚氯乙烯絕緣阻燃電線案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 江某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案
2023年12月27日,晴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晴隆縣沙子鎮沙子村一組江某經營的店鋪開展現場檢查,發現2個產品名稱為“佳愿”牌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液化石油氣調壓器設定狀態的調壓部件未封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GB35844-218第5.2.1.3的規定,江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2024年1月24日,晴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江艷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燃氣及相關產品安全是百姓的生命線,燃氣具及相關產品質量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劣質燃氣具,可以有效的防患于未然,避免燃氣及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案例五 安龍縣龍山鎮綠意谷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3年11月16日,安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維權人員的舉報,稱安龍縣龍山鎮綠意谷經營部銷售侵權的“云南白藥牙膏”。2023年11月20日安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現場對安龍縣龍山鎮綠意谷經營部(鄒某某)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其銷售有標示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云南白藥牙膏”27支。經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維權打假人員現場確認,安龍縣龍山鎮綠意谷經營部銷售的上述商品系侵犯商標注冊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安龍縣龍山鎮綠意谷經營部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
2024年1月10日,安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安龍縣龍山鎮綠意谷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六 晴隆縣秋義煙酒行銷售侵犯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貴州茅臺酒案
2023年12月13日,投訴人趙某到晴隆縣秋義煙酒行購買了6瓶貴州茅臺酒(飛天53% 500ml),帶回家品嘗過程中發現產品有問題,找商家協商未果后,向晴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2023年12月18日,經晴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專業人員對未開封的5瓶“茅臺酒”進行現場產品辨認,出具的《產品辨認(鑒定)表》(黔茅辨(鑒)第0000750號):認定為這5瓶酒與該公司出廠產品不符,非該公司生產(包裝),晴隆縣秋義煙酒行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
2024年2月27日,晴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晴隆縣秋義煙酒行銷售侵犯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貴州茅臺酒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商標侵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擾亂了正常的商業秩序,嚴格打擊商標侵權,從長遠來看有助于激勵企業加強自主創新,提升品質和服務,增強市場競爭力。保護企業品牌價值、維護公平競爭環境這些都展現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積極作用和對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案例七 貞豐縣黔貞香食品坊生產標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食品案
2023年9月20日,貞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貞豐縣黔貞香食品坊(謝敏)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在該食品坊成品間貨架上堆放的黔貞香火腿月餅、黔貞香洗沙月餅均未在外包裝上顯著標注生產日期,貞豐縣黔貞香食品坊(謝敏)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七項的規定。
2023年10月19日,貞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貞豐縣黔貞香食品坊(謝敏)生產標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食品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八 興義市大鑫子煙酒茶便利店經營標簽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食品案
2023年9月8日,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興義市大鑫子煙酒茶便利店內貨架上發現四袋牛皮紙袋包裝的墨紅玫瑰,該牛皮紙袋外包裝上粘貼了一張含有“功效:抗氧化,養顏護膚,疏肝解郁,調理經氣,養胃益脾,排毒利尿,舒眠安壓等”等內容的標簽。興義市大鑫子煙酒茶便利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
2024年1月22日,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興義市大鑫子煙酒茶便利店經營標簽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食品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食品標簽標識是消費者了解是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徑之一,正確標注食品信息可以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更是法律法規的硬性要求。依法對生產銷售標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食品進行處罰,對其他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的主體起到警戒的作用,保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警示、告誡食品安全生產者必須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
案例九 興義市鄉臘豬食品加工坊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案
2024年1月9日,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投訴舉報稱興義市鄉臘豬食品加工坊無證經營,在抖音上銷售腌制食品香腸;2024年1月16日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興義市則戎鄉場壩村馬莊組合房的興義市鄉臘豬食品加工坊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興義市鄉臘豬食品加工坊涉嫌未取得相關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興義市鄉臘豬食品加工坊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
2024年1月31日,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興義市鄉臘豬食品加工坊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食品安全事關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商家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嚴厲打擊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有利于提高食品經營者依法履行義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進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線、守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保障。
案例十 興仁市王者一通訊店產品質量抽檢案
2023年8月19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對興仁市王者一通訊店經營的KASKEY凱思奇牌移動電源(型號:K-302)進行抽樣檢驗,經抽樣檢驗,該批次產品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項目不符合GB/T35590-217標準,興仁市王者一通訊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
2024年1月18日,興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興仁市王者一通訊店銷售不合格移動電源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不合格的移動電源,主要問題有容量虛標問題突出,達不到宣稱的充電效果;有的則存在發熱、爆燃等安全風險,威脅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移動電源,一方面可以保障消費者購買到合格的產品,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的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合格移動電源引發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來源:黔西南市場監管
頻道推薦
平臺矩陣
會員登陸




共有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