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市4名村組干部被立案審查調查
基層“拍蠅”進行時 | 興仁市4名村組干部被立案審查調查
日前,興仁市對4起村組干部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1.興仁市波陽鎮鷓益村治保主任兼警務助理黃某某案。2018年1月,黃某某收到鷓益村15名群眾補繳的1500元養老保險參保金后,未將該筆資金上交入賬,并滯留個人手中。截至2019年6月15日,黃某某仍未將資金上交入賬,也未退還群眾。2019年6月,黃某某被立案審查。
2.興仁市馬馬崖鎮營上村原村常務干部、計生專干杜某某案。2017年7月,杜某某向大灣村康興種養殖合作社借到10萬元扶貧資金。2018年7月,借款到期后,大灣村駐村組長及村常務干部多次告知杜某某,杜某某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歸還。截至2019年5月,杜某某仍未歸還借款,占用時間長達10個月。2019年5月,杜某某被立案審查。
3.興仁市新龍場鎮民裕村村民委員會主任何某某案。2017年4月,民裕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王某某與民裕村村委會簽訂合同,借取15000元“精準滴灌”村級滾動資金作為發展資金。何某某作為村級借款法定代表人及王某某擔保人,借款未發放前,何某某便與王某某協商,要求王某某借到資金后轉借8000元給自己。資金發放后,王某某的妻子取出8000元轉交何某某。2019年6月,何某某被立案審查。
4.興仁市城南街道保駒村老寨子組組長王某某案。2014年至2018年,保駒村老寨子組集體公益林生態補償金存入王某某個人銀行賬戶,王某某先后12次占用該賬戶中的集體公益林生態補償金用于個人生活支出。2019年6月,王某某被立案調查。(來源:廉潔黔西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