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公安局嚴厲打擊盜搶摩托車犯罪通告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興義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開展嚴厲打擊盜搶摩托車犯罪專項行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犯罪行為人應認清形勢,停止犯罪并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凡投案自首的,依法給予從輕或減輕處理。
三、犯罪行為人拒不投案自首,或畏罪潛逃、轉移贓物,或對抗偵查、頂風作案、繼續犯罪的,堅決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包庇、窩藏犯罪分子的,依法予以嚴懲。
四、廣大人民群眾應積極支持配合公安機關對盜搶摩托車犯罪的嚴打行動,增強自防意識,加強自我防范,停好、看好、管好自己的摩托車,防止被盜案件發生。同時,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破案打擊線索,對提供線索者,公安機關依法予以保護和獎勵。舉報電話:110。
興義市公安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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