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記者接到讀者反映,稱興義藍天花園小區建設單位利用業主公共空間改建成商業盈利型度假溫泉對外經營,在施工及對外營業過程中嚴重影響了業主的正常生活、打破了原本平靜和諧的小區生活,遭受廣大業主的強烈不滿。
事件起因
家住藍天花園小區的羅女士向本報投訴:她于5年前花高價在藍天花園小區買了一套3房兩廳商品房,當時買房時花高價不惜遠離市區而來,為的就是這里擁有漂亮的生活環境和綠化面積,是一個適合養老的地方,于是舉家搬至該小區居住。而在去年底,藍天花園小區卻在不經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小區內的花園改建成溫泉度假區對外營業,嚴重影響了業主對小區公共設施享有權,也引起了廣大業主的強烈反對,他們多次向物管反映無果,而施工仍然進行。每天小區內的車輛、閑雜人員進出,噪音、灰塵等嚴重影響了業主們的正常生活。
小區花園利用,到底誰說了算?羅女士多次找物業,物業卻告訴她:這些公共部分屬于開發商的,開發商有土地使用證,業主沒有權利干涉開發商對土地的支配權。為此,羅女士及30多位業主找到了律師,希望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
羅女士告訴記者:當初買藍天花園的房子就是沖著它的管理和綠化好來的,而現在入住后發現藍天花園居然把公共花園改建成營業性場所,不僅給他們的生活帶來很多麻煩,連正常生活都成問題!坝刑彀,我帶孫子在小區散步,突然來輛車沖進花園那邊急停,差點撞到我孫子!毙^內的張女士搖頭說道。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羅女士的鄰居也有同樣的感受。由于小區大部分業主是退休老人,平時在家里主要是帶孫子和養老,然而現在這樣的情況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正常生活。羅女士的鄰居反映:現在在這里住簡直是受罪,又臟,又吵,還沒有安全感,沒法住下去了。
而同住藍天花園的陳先生也告訴記者:“現在這些人砌圍墻侵占公共綠地,搞營業活動,顯然不把業主的利益放在眼里,最近小區內人員增多,外來洗浴的人員占據了他們的公共通道,車輛都沒有地方停,而且讓他們非常沒有安全感!闭f著陳先生拿著買房時的宣傳畫展示給記者看:“明明是公共的花園綠地,現在變成經營場所……”陳先生說。
專家剖析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明確規定,小區公共設施的所有權屬于業主共有,《物權法》中對小區綠地、物業服務用房、公共場所等公共設施的權屬做了明確規定,這些公共設施應歸業主所有。像游泳池、花園、網球場、籃球場等公共體育設施,屬于物業服務用,不得作為它用,如果小區物業擅自在游泳池等從事經營活動,業主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興義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告訴記者:“《物權法》實施后,物業公司或開發商如要利用公共設施開展經營活動,首先應征得業主大會的同意,經營收益的利用和歸屬也應由業主大會作出決議,業主大會可以決議通過分紅等其他方式得到收益。這樣才能維護業主的權利,同時也明確了小區公共設施不得由其他人所有的事實!
記者致電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管理部門得到的答案也是:《物權法》中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道路以及物業管理用房,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市政建設的除外。
這些情況表明,小區綠地不屬于業主個人或物業公司,而是歸小區所有業主共同所有,同時也明確指出了這一行為屬于侵權行為。
業內人士分析,藍天花園建設單位之所以這樣做,是看好了小區的地理優勢,抱著現在業主缺乏法律意識和對物權法不夠了解的心理,利用公共用地為自己謀福利。據了解,該小區住戶目前正在籌建業主委員會,企圖通過集體的力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