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縣采取六項措施,著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抓森防。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制,把任務和責任落實到鄉鎮、村(社區)、組、農戶、干部。縣政府出臺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確禁火區域,禁火時間,并將禁火令發放到農村各家各戶,全縣發放禁火令7萬余份。成立森林防火巡查隊,實行設卡巡邏,對重點林區、重點路段、火災易發多發地帶加強巡查,嚴禁攜帶火種進山。落實應急梯隊三支,共有應急隊員361名。強化縣政府縣長、副縣長督查制度,由每名縣政府領導率四個縣森防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兩個鄉鎮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年初以來,全縣共購置滅火拖把1000把,喊話器36個,對講機14個,投入防火經費27萬元,參與撲火人員達2萬余人(次)。
抓抗旱保供水。縣成立抗旱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領導、協調。啟動抗旱應急Ⅱ級響應。縣城實行定時、限量供水,對洗車、桑拿等高耗水行業實行限制用水,抗旱指揮部對高耗水行業進行監督檢查,減少水的浪費。縣財政投入56萬元購置消防送水車一輛,投入抗旱經費42萬元。對用水困難的農村群眾,消防隊和鄉鎮政府免費送水30余次,60余車,350余噸,解決群眾用水困難。
加強安全監管。堅持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縣成立安全生產檢查組深入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督促各鄉鎮、各部門、各生產經營企業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資金、整改時限。安監、煤炭等部門認真開展煤礦節后復產驗收,預防安全事故發生。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配備安全生產執法車輛5輛,充實礦山執法中隊人員10名,修建值班站房2個。年初以來,累計炸封非法小煤窯287口(次),取締砂石場3個,檢查生產經營單位158次,查處各類安全隱患362條(處),已整改落實353條(處),整改落實率為97.5%。有效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抓信訪工作。實行縣委、縣政府領導接訪制度,每星期由一名縣委、縣政府領導到信訪局接訪一次,現場化解群眾糾紛。對群眾的來信來訪,件件進行登記和歸類,并實行責任分解,落實責任領導,責任單位,明確辦理時限等。對企業改制、涉法涉訴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采取召開信訪聯席會議、專題會議、縣長辦公會等方式研究解決。年初以來,全縣接待來訪群眾22批76人(次),現場答復10批,交辦12批,辦結8批。受理群眾來信13件,辦結6件,做到件件有答復,事事有回音。
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縣城及集鎮區進行日夜巡邏,深入開展“打黑除惡”、打擊“兩搶一盜”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等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自去年12月份以來,全縣發生刑事案件68起,破35起,補立17起,補破18起;發生治安案件183起,查處152起,切實維護了社會穩定。
加強值班調度。各單位、各部門實行領導帶頭值班,工作人員24小時輪崗值班,保證通訊暢通,切實掌控本轄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反饋。
(祁泓翔 賀萬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