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州中級人民法院敲響廉潔自律警鐘。2月21日上午,該院召開中心組學習會議,要求從四方面加強全院干警廉潔建設力度。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是在充分總結、吸收《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紀律處分的若干規定(試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等重要文件的基礎上,結合當前實際而制定的重要規范性文件。該院要求全院干警要從四個方面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一是認真學習。全院干警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條例》精神,除黨組中心組學習外,院機關各部門要組織本部門干警對《條例》全文進行認真學習、貫徹,確保《條例》深入人心,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二是嚴格遵守。《條例》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的警戒線和高壓線,不能觸犯;認真遵守《條例》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約束自身行為,維護自身安全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全院干警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恪守法官職業道德,嚴格遵守《條例》,確保在執法辦案的任何環節不出問題。三是嚴格自律。廉潔自律是法官的生命線。全院干警要結合當前實際,充分吸取黃松有等人的慘痛教訓,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加強職業道德修養,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加強自警自律,維護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四是嚴格執行。要嚴格執行《條例》各項規定,只要有違反《條例》的行為,就要嚴格對照規定進行處罰,決不姑息遷就;只要有舉報、有線索就要認真調查處理,不讓違規違紀者心存僥幸,扎實筑牢“不敢為”防線。 (金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