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我州舉行非稅收入代理銀行簽約儀式,州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與州工行、州農行、州建行、州中行、興義市農村合作銀行負責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這標志著我州非稅收入管理步入“單位開票(單)、銀行代收、財政統管”的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政府非稅收入是我國施行的,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
我州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工作,自今年9月初啟動,分四個階段進行,目前已完成了調查摸底和實施準備兩個階段的各項工作,進入試點階段,改革取得了實效。建立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并下發了《黔西南州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及《實施方案》,完成了兩個確定:確定了州財政局、州環保局等5個單位為州級試點單位,貞豐縣為試點縣;確定了政府非稅收入代理銀行和主辦銀行。完成了5個試點單位清理收費項目、清理收費票據、清理銀行賬戶和對單位國有資產經營收益活動的清查核實工作。本月底第三階段試點單位將上網試運行。
為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規范非稅收入管理,我州與州工行等5家銀行簽訂代理協議,明確州財政局委托5家銀行代理州級非稅收入收繳、匯劃清算及信息反饋等業務,委托流程按《貴州省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實施辦法》執行,州財政局負責對非稅收入匯繳結算賬戶等進行管理和監督,并指導銀行代收業務,銀行負責辦理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開戶等工作,協力保障州級非稅收入資金匯劃安全、準確、及時,為穩步推進我州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奠定基礎。 (李 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