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全州資源型稅收分配協調會在興義召開。州政府副州長王弘宇主持會議。州政府辦、州財政、國稅,興義、興仁、安龍、普安等縣市分管財經的人大主任和縣(市)長參加會議。
會上,州財政局負責人通報了2008年貴州宜化、貴州榮盛、貴州金宏的稅收分配情況和貫徹落實《關于整合資源加快經濟發展的意見》有關稅收問題的建議。與會人員還就如何進一步抓好資源稅收工作進行了討論,并提出了建議和意見。
會議指出,從2008年起,按照存量不變、增量分享、要素界定、比例協商的辦法調整有關稅收分享比例,新建項目投產前在建期間的全部稅收歸項目(企業)建設地所有;新建項目(企業)建成投產后的稅收按照項目(企業)建設地60%、資源輸出地40%的比例進行分配;州級新辦企業按照州級40%,項目(企業)建設地20%,資源輸出地40%的比例進行分配;各縣市、頂效開發區為異地引進外資投資、州級參與投資的州內大中型企業,采取“一廠一策”的辦法確定分配比例。分配稅收范圍主要有:貴州宜化有限公司、貴州榮盛建材有限公司二分廠、泰安水泥和安龍金宏化工有限公司實現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等稅收。
王弘宇強調,要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黔西南州委、州人民政府關于整合資源加快經濟發展的意見》文件精神,按照資源共享、利益均沾、化解矛盾、實現多贏及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原則,充分調動各級政府當家理財的積極性,加強州級宏觀調控,確保州級既得利益。
王弘宇還就下一步稅收分配工作做了具體安排,強調今后全州范圍內新辦的大型企業,將全部統一由州級征稅后,再將稅收劃給各相關縣市,以培育各縣市的支柱財源,做大做強財政蛋糕,大力促進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不斷壯大縣級經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