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記者就這以上讀者提出的問題采訪了黔西南州福利院(老年公寓)院長王炳江,他詳細介紹了州社會福利院(老年公寓)的建設情況,他說,福利院(老年公寓)創辦于2008年3月,該院位于環境優美的萬峰林景區納灰河畔,山青水秀,綠樹成蔭,清靜優雅,交通便利,的確適合老年人在此休養。該院占地面積25畝,建筑面積7000余平方米,綠化面積占80%,沿河休閑觀景長廊長達50米。老年公寓全部按照賓館設計配置,建有室內外老年活動室、日間照料室、娛樂室、健身室、餐廳、閱覽室,配備有救護車、緊急呼叫系統等必要的醫療救護設施,能滿足各類休養人員的多種服務需求。目前設置了床位250張,根據需要還可增加。
州社會福利院(老年公寓)堅持以“提供收養服務,弘揚救助精神”的辦院宗旨,積極開展“三無”老人收養、家庭無力照管老人收養、老人自愿有償托養及康復工作。
如果自愿申請有償托養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社會各界想到公寓安享晚年的老人。即凡年滿55歲以上,本人自愿且符合入住條件,能適應集體生活,按時交付有關費用者,即可申請入住。但有下列情況不予接受入住,或已經入住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入住協議自行終止——
1、患有精神病者。2、患有傳染病者。3、患有老年癡呆癥、不能控制自己行為者。4、病情嚴重、且不穩定需住院治療者。5、存有酗酒等嚴重不良生活習慣者。6、老人被迫入住公寓休養的。7、不能承擔各項入住休養費用者。
入住手續辦理程序:
老人及家屬親自參觀考察公寓,提出入住休養申請;老人到公寓指定的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公寓根據老人體檢表、身體健康狀況及老人或家屬的具體需求,確定護理等級和收費標準,填寫《休養老人申請入住登記表》(需提供本人及家屬或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和收入證明、本人醫療保險證、體檢表、本人申請書、家屬或監護人常住地址及聯系電話);公寓與符合條件的老人或其親屬簽訂《老人入住休養協議書》及其他有關規章條款;老人及其家屬按照規定要求繳納有關費用,公寓為老人安排住室;公寓為老人建立《休養老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