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某某兩姐妹,系安龍二中學生,父母失蹤6年,與多病的爺爺相依為命,上學全靠親友資助,她們應該得到國家救助。”“他已在外打工,有固定收入,再得救助不符合國家文件要求。”“他的收入是否已固定,現在還沒有依據,所以還需進一步核實。”……8月3日,在安龍縣新安鎮硫磺街社區會議室里,由縣、鄉鎮、社區(居委會)三級聯合組成的城市低保對象評議小組逐一對該社區新增的城市低保對象進行現場評議。
該縣為全面加強城市低保對象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動態管理”下“應保盡保、應退則退”的良性循環機制,規范城市低保對象審批制度,使城市低保審批程序更加科學規范、公開透明,審批結果更加公正合理。該縣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縣民政局經過認真調研、精心組織,在各鄉鎮成立由縣民政局相關負責人、鄉鎮干部、社區(居委會)干部組成的縣、鄉鎮、社區(居委會)三級聯合組成的新增城市低保對象評議審批小組,負責對各鄉鎮擬新增的城市低保對象進行現場評議審批。
新增城市低保對象聯合評議審批小組一般由11人組成(縣民政局相關負責人1人、鄉鎮干部7人、社區<居委會>干部3人)。以社區、居委會為單位,與會人員在聽取社區(居委會)干部對城市低保申請人家庭情況、申請理由及是否納入城市低保管理等情況逐一陳述、介紹后,評議審批小組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對照申請享受城鄉低保的相關文件進行客觀的評議和審批,對符合政策、條件的申請對象經張榜公布、鄉鎮人大代表抽查后,方可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管理。對申請對象有爭議、近期收入情況不明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進行二次聯合評議。對已有固定收入,家庭條件明顯好轉的,聯合評議小組將根據文件要求不予批準。
今年4月中旬以來,該縣集中力量對全縣2324戶3521人和擬新增的230余名城市低保申請對象進行了抽樣調查和現場評議,截止8月3日,該縣新增城市低保對象185戶265人,注銷108戶208人,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有7戶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