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紅星路房屋招租公告
興義市紅星路房屋招租公告
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政策法規,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加強國有資產使用管理,使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結合市場行情,現將位于興義市紅星路房屋(行知書店2-4樓)公開向社會招租,現將有關出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單位: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二、招租對象: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報名時間及要求: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下午17:30整,競租人須交納競租保證金10,000.00元整,報名時即交納,否則不得參與競價。
四、競租時間:2025年8月27日上午9:00整。
五、競租地點:楊柳郡(興義市信恒園林綠化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六、租期及競租底價:
(一)租期為5年。
(二)競租底價:20,000.00元/年。
(三)第一年租金為中標價或協議價,從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礎上遞增6%。
七、招租方式:
(一)報名截止時,未征集到意向競租方的(無人報名),作流標處理。
(二)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意向競租方的,由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進行監督,資產運營部、風控部派代表和競租人進行協議出租,協議不成的,按競租失敗處理。協議出租價以競租底價為基礎進行協商,并遵守公告內容。
(三)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意向競租方的:按公正、公開、公平原則進行競價競租,競價方式為傳統競價方式。報價必須大于或等于競租底價為有效報價,報價最高者為中標人,未成功中標的,競租保證金將按流程原路返還。
(四)意向競租方報名成功即認可公告所有內容,須作出大于或等于起始價的報價,若有兩名以上(含兩名)意向競租方報名的,其中一名作出報價即可,也可同時做出報價,都不作出報價的,出租方將按照報名先后順序確定中標人(中標方)。否則,將取消其終身參與我公司產權交易所有項目的資格。
(五)本次交易活動將在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并見證交易全過程,意向競租方除遵守招標公告和招標資料外,還須遵守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
八、標的展示:位于興義市紅星路行知書店2-4樓,面積約180m2。競租人可聯系我公司對該標的進行了解或實地踏勘。
九、報名須知:
(一)自然人報名,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二)法人報名,請攜帶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證原件(收加蓋公章復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報名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報名成功即認可公告所有內容。
(五)報名成功但未按時參與競租的,作棄權處理。
(六)競租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競租保證金至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七)保證金:報名時繳納競租保證金人民幣10,000.00元整(競租成功者轉為房屋使用租金)。
收款單位: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開 戶 行:貴陽銀行興義盤江支行
賬 號:38910120190000010
十、租賃及付款要求:
(一)競租以最高報價為中標價,報價最高者為中標人。
(二)中標人中標后,中標人須在3個工作日內到我公司辦理簽訂《租賃合同》。未按照規定期限內辦理完成租賃手續的,視為違約。不予退還竟租履約保證金。
(三)房屋租賃按照先付費后使用原則,中標人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5日內以轉賬或匯款方式一次性付清當年成交價款至公司指定賬戶。
(四)中標人中標后須繳納5,000.00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租期滿后無欠費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五)中標人中標后不履約的,竟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房屋重新招租。
十一、約定條件:
(一)該房屋以現狀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對房屋進行裝修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三)房屋租賃期間經營產生的一切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及時繳納。
(四)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規定,守法經營,否則視為違約。
(五)租賃期間,承租房屋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分割,如有違反,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房屋,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承擔,并不予退還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房屋使用保證金。
(六)租賃期內如遇政府市政建設或城市規劃等因素需使用該房屋的,甲方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并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應無條件服從搬遷,乙方將出租房屋交還甲方后,甲方退還乙方剩余未使用租金、保證金及乙方房屋裝修補償金,房屋裝修補償金為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具有資質的評估結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進行補償,乙方房屋裝修使用期限為五年,超出使用期限,甲方不作任何補償,評估費由乙方承擔,其他不作任何補償;租賃期滿后,在同等租金、租賃期限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若乙方未能續租的,乙方在甲方規定時間內自行搬遷。逾期未能按時撤離的,應按房屋租金標準支付占用費,直至實際返還房屋為止,同時,乙方逾期15日內搬離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房屋內所有物品,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進行清場,清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租賃期限滿,承租方結清一切稅費后,交付的房屋使用保證金由出租方無息全額退還;中途無故停租的,視為違約,承租方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承租期內,承租方違約,須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首年租金的20%;出租方違約,須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首年租金的20%。
(九)公告內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合同條款為準。
聯 系 人:
舒先生19984493763
吳先生13668598496
賀女士15599391300
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招租房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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