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縣人民政府關于啟動遺體火化工作的通告
晴隆縣人民政府關于啟動遺體火化工作的通告
全縣廣大居民:
為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殯葬管理條例》等法規,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啟動晴隆縣遺體火化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縣城現有公墓命名為龍門山公墓。
二、縣城區集中治喪和集中安葬區域調整劃定為:由東觀街道黃莊二十九號路(連接蔡家社區處)至殯儀館、大歪山、七里牌、苦蒜坡、高坡七組劉家高抵、馬寨灣、高坡七組鄭家大坡、山背后、三寶產業園區、削峰填谷、高坡二組(高坡老頂)接蓮城街道南街社區四方井、野雞坡、大石板、白家塘(烈士陵園)、養馬站、五官坡、竹山井路口(土地廟)、職教中心、幸福家園AB區、毛寨水庫旱地坡、毛寨水庫大壩腳水井門口、墳灣(晴雨公路蔡禮剛家)、晴隆縣消防隊、縣公安局、大墳(G60滬昆高速匝道旁中國石化加油站)、上許組、下許組到東觀街道黃莊二十九號路(連接蔡家社區處)的區域內(詳見晴隆縣城區集中治喪、安葬區域勘界圖)。
三、2021年12月22日零時起,縣直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省州駐縣單位、蓮城街道、東觀街道、三寶街道干部職工(包含離退休人員)死亡的,遺體一律實行集中火化,在殯儀館進行集中治喪,進入經營性公墓集中安葬(放)。
四、2022年12月22日零時起,工作單位在騰龍街道、長流鄉、中營鎮、花貢鎮、茶馬鎮、光照鎮、雞場鎮、沙子鎮、碧痕鎮、大廠鎮、安谷鄉、紫馬鄉轄區內的國家公職人員(包含離退休人員)死亡的,遺體一律實行集中火化,原則上在殯儀館進行集中治喪,在經營性公墓集中安葬(放)。如果戶口原籍不在蓮城街道、東觀街道、三寶街道的,遺體火化后,可以選擇回戶口原籍地并按當地的殯葬政策進行集中治喪、集中安葬(放)。
五、2022年12月22日零時起,新劃定的縣城區集中治喪、集中安葬區域內所有人員死亡的,遺體一律實行集中火化,一律在殯儀館進行集中治喪,在龍門山公墓或新建經營性公墓進行集中安葬(放)。縣城外來人員(縣外)死亡的,遺體按規定火化后,可以回戶口原籍地并按當地殯葬政策進行治喪、安葬(放)。
六、2017年至2020年脫貧攻堅期間易地扶貧搬遷到蓮城街道、三寶街道的群眾,采取五年過渡期的方式落實殯葬政策,即:2025年12月30日以前,易地扶貧搬遷戶人員死亡的,根據群眾意愿,可按縣城殯葬“三集中”政策進行治喪、火化、安葬,也可回原遷出地并按當地殯葬政策進行治喪、火化、安葬。
七、從2022年起逐步推進鄉鎮(街道)火化工作,實現全縣火葬區域鄉鎮(街道)全覆蓋。
八、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尊重回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烏孜別克族、塔吉克族、塔塔爾族、撒拉族、東鄉族、保安族等10個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其自愿火化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九、人員死亡后,死者家屬應及時通知殯儀服務機構(或通知鄉、村干部聯系),并在24小時內將遺體接送至殯儀館或集中治喪場所,按規進行治喪、火化后,骨灰安葬(放)在公墓區內。(殯儀服務電話:0859-7610034)
十、遺體接運必須使用殯儀服務機構專用車輛,未經許可,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開展遺體接運、暫存、防腐等活動。
十一、禁止在機關院落、街道社區、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區搭建靈棚、燃放煙花爆竹、占道祭祀、拋撒冥幣等影響居民生活、交通、市容市貌、污染環境的治喪行為。
十二、不遵守火化或安葬等殯葬管理規定的,按照《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等規定依法強制執行。
十三、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要帶頭遵守殯葬政策,帶頭落實遺體火化工作,帶頭推進殯葬改革工作。違反殯葬管理規定的,不再核發相關補助費用,取消目標績效工資(績效獎),并由縣紀委監委進行調查處理。
十四、違反殯葬政策,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以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殯葬管理條例》《黔西南州殯葬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為準。
請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自覺遵守以上規定,做文明守法公民,與全社會一起,共建和諧、文明、綠色的殯葬習俗。
監督舉報電話:0859-7610034(晴隆縣民政局) 0859-7614393(晴隆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特此通告
晴隆縣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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