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州在興仁縣交警大隊召開“興仁縣人民法院交通事故速裁法庭成立大會”。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州中院、州公安局、興仁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及政法各部門領導以及全州九縣市(區)交警大隊負責人參加會議。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永松為速裁法庭授牌。
近年來,興仁縣經濟迅速發展,群眾的物質生活得到極大的改善,汽車、私家車、摩托車快速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機率增高。據統計,近三年,興仁縣交通事故每年以12%的速度上升,交通安全形勢日趨嚴峻。一些事故因沒有得到及時妥善處理而矛盾上升,釀成上訪案件,給社會帶來諸多不安定因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務群眾十項措施》的要求,經州、縣兩級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和州中院、縣法院多次磋商,大家一致認為,成立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勢在必行、迫在眉睫。經過興仁縣人民法院與縣公安局研究,從既方便辦公又方便群眾的角度出發,為交通事故當事人提供最直接、最便捷、最優質的服務,決定將“興仁縣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前移至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一線窗口,即設立在縣交通警察大隊辦公樓內。為及時妥善處理交通事故,調處交通事故糾紛,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在客觀方面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交通事故速裁法庭的成立,一是主要處理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法院對重大交通事故提前介入,會同交警部門立案后及時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了解當事人的真實想法及損害賠償方面的差距,充分利用訴訟保全、訴前保全等強制措施,發揮法院優勢,快速、穩妥的處理好道路交通事故,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二是速裁法庭本著即時化解矛盾、定紛止爭的目的,主要突出一個“快”字,即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程序“快速立案、及時調解,簡化程序、快速結案”,充分理解、運用和發揮“庭前調解”這種新的民事審判模式,充分利用調解功效,正確適用法律,對交通肇事民事部分進行訴前調解,對案情簡單、交警部門調解未果的案件實行當場立案、及時裁判,將訴訟與非訴訟銜接,調解與判決結合,及時化解矛盾,讓當事人雙方少跑冤枉路,少花冤枉時間,最大限度地快速解決糾紛。
據當天參會的省交警總隊法制處吳建軍處長介紹,我州成立的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屬全省首家。該法庭的成立標志著我州政法機關在探索交通事故處理便民利民的道路上邁上了一個新臺階。使“快速立案、及時調解、簡化程序、快速結案”便民利民舉措得以落實。將為全縣的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穩定起到推波助瀾和保駕護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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