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提高2019年城鄉低保標準

2019年,黔西南州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高到4100元/年,較上年提高5.43%;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高到610元/月,較上年提高4.27%。
黔西南州緊緊圍繞到2020年所有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與全面小康建設進程相適應的總目標,繼續按區域劃檔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2019年,黔西南州的農村低保和城市低保標準分為兩個檔次,興義市、興仁市、義龍新區的農村低保標準為4140元/年,城市低保標準為650元/月;普安縣、晴隆縣、貞豐縣、望謨縣、冊亨縣、安龍縣的農村低保標準和城市低保標準分別為4080元/年、590元/月。提標核查工作從2月起開始,到5月底結束,6月份按新標準兌現低保金,并補發1至5月的待遇差額。
在低保提標核查的過程中,黔西南州進一步強化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兩項制度的銜接,嚴格按照城鄉低保“三環節十步驟”操作規程精準認定低保對象;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則退”,保障廣大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充分發揮城鄉低保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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