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兩年全州電動自行車全部“安家”
本報訊 (記者 周 軍) 按照“集中停放、集中充電、集中管理”的原則,今明兩年全州范圍內將推行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庫(棚)建設,實現電動自行車全部“安家”。
今年以來,我州消安委牽頭對全州595個居民住宅小區進行摸排,其中僅有41個居民區安裝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占總數的6.9%,電動車“飛線充電”“搭線充電”、樓道充電等火災隱患大量存在,嚴重威脅居住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庫(棚)刻不容緩。
對已建小區統一劃定相對獨立的安全停放區域,逐步配建一定比例符合安全條件的公共停放、充電車位,引導業主結合自身實際,按照“誰使用,誰付費”“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統一改造居住小區停車庫(棚),建設安裝安全充電設施。
對擬建、在建項目由業主牽頭,在規劃設計、改建協調中統籌考慮,在不影響消防車通道、登高救援面的前提下,允許利用和改造居住小區、停車場、城市支路上的照明設施建設充電設施。對停車困難的小區,近期可結合路內臨時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建設分時共享的充電車庫(棚),遠期將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周邊地區開發、機械式和立體式停車設施建設。
按照規劃,年底前興義市50%的現有住宅小區完成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車庫(棚)建設,其余縣(市、新區)100%的現有住宅小區完成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庫(棚)建設;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規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項目投入使用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2019年年底前全州100%的現有住宅小區完成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車庫(棚)建設。
來源:黔西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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