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紀委通報兩起違規“收紅包”操辦搬家酒等問題
望謨縣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韋家武,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韋長波,原副局長梁天柱,原正科級干部易達英,保障股工作人員肖旭明,借調工作人員楊光禧6人違規收受“紅包”等問題。
2010年至今,韋家武、韋長波、梁天柱、易達英、肖旭明、楊光禧等人,分別在望謨縣住建局工作期間,參與多項工程項目驗收,違規收受施工方現金“紅包”共計3000元, 在工程項目驗收上存在失職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2016年11月22日,望謨縣紀委分別給予韋長波、易達英、肖旭明黨內警告處分;望謨縣監察局分別給予韋家武、梁天柱、楊光禧行政警告處分,收繳全部違紀所得。
安龍縣招堤街道東門社區主任王祥海的父親操辦搬家酒問題。
2015年7月28日,王祥海父親王某某在安龍縣東門社區塔山組原畜牧局對面的巷子里操辦搬家酒,此房子的產權屬于王祥海。王祥海作為中共黨員,東門社區主任,未盡到監督勸說家人的責任,任其父親以自己名下的房產違規操辦搬家酒,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10月19日,招堤街道黨工委給予王祥海黨內警告處分。
(黔西南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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