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每年至少完成72學分
貴州省教育廳出臺“十三五”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
中小學教師每年至少完成72學分
日前,省教育廳出臺《貴州省“十三五”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試行)》,將繼續教育實行學分管理,“十三五”期間,中小學教師應完成不少于360學分且每年不少于72學分的繼續教育。中小學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省范圍內有效。
據了解,繼續教育按照分級管理和學分管理結合實施。五年周期內,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提供不少于240學分 的全員集中培訓;中小學教師參加國民教育系列提高學歷(學位)教育,在讀期間學業成績合格,本學年繼續教育記72學分;新任中小學教師試用期培訓不少于120學時,經考核合格記72學分;學校組織的校本培訓和學校認可的教師自主研習活動學分,五年周期內累計登記不超過120學分,具體計算辦法由中小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十三五”期間,全省中小學教師應完成不少于360學分且每年不少于72學分的繼續教育。所取得的學分在全省范圍內有效。
據悉,繼續教育學分是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職務(職稱)評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繼續教育學分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暫緩教師資格注冊,不得參加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和骨干教師、特級教師、名師名校長、優秀教師推薦評選,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該辦法所指繼續教育是指中小學教師為提高思想政治、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進行的學習培訓。適用于“十三五”期間貴州省范圍內取得教師資格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簡稱“中小學”)在職教師。
另外,繼續教育學分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定。中小學教師參加各級各類繼續教育,培訓學習結束后,教師個人憑培訓通知、結業證書等相關材料提出登記申請,由教師所在學校進行材料審核、學分計算,并在證書和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登記。五年一周期,學分積滿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后,在信息管理系統中打印《貴州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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