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召開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部署會議
亮點黔西南訊 為弘揚我州優秀傳統歷史地名和保護民族文化,增強地名文化的影響力、認同感。5月19日,全州加強地名文化保護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部署會在興義召開。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范華委托,州地名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州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詹丹志出席會議并作講話。
會議指出,清理整治地名中存在的不規范現象,主要包括居民區、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橋梁等違反《地名管理條例》和《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即“大”,指在含義、類型和規模方面刻意夸大住宅區、建筑物等地理實體的使用功能,或地名通名層級混亂、名實不符等現象;“洋”,指盲目使用外語詞及其漢字音譯形式命名我國地名,以及用外文拼寫我國地名等現象;“怪”,指盲目追求怪誕離奇,地名含義不清、邏輯混亂、低級庸俗、繁簡混搭、中西混用或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等現象;“重”,指一定區域范圍內存在多個地名重名或同音等現象。
詹丹志在講話中強調,一是遵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組織實施原則,在保持地名相對穩定前提下,按照“管好增量、整治存量”,嚴防新增不規范地名,逐步整治已有不規范地名,分類、分級、分層實施,依法、穩慎、有序推進。二是為民便民,節約資源。對體現優秀傳統文化和地方文化特色的地名要做好保護、傳承和發展,對老百姓已經習慣、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對已有不規范地名標志要結合實際進行更正修補或逐步更換,不搞“一陣風”、“一刀切”。三是因地制宜,協調一致。堅持實事求是,尊重各地文化差異,重點整改有損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嚴重背離公序良俗的不規范地名。四是完善機制,注重預防。把不規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與優化地名管理體制相結合,進一步明晰部門職責,理順工作關系,強化協調配合,建立州、縣、鄉三級地名文化保護名錄體系和地名管理制度。
會議要求,對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中仍在使用的地名,除因行政區劃調整等特殊原因確需更名的外,要禁止更名;已不使用的地名,要采取就近移用、優先啟用等措施加強保護和利用。清理整治工作從5月開始,分動員部署、普查摸底、清理整改、健全制度、總結驗收五個步驟實施,到2017年4月結束。
各縣(市)民政局、義龍試驗區民政民宗局分管地名普查的領導、地名普查辦負責人,州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參加會議。(王慶典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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