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臺電子商務發展扶持獎勵辦法
亮點黔西南訊 為加快推進黔西南州電子商務發展,培育經濟增長新動力,日前,州人民政府印發《黔西南州電子商務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支持市場主體做大做強電子商務。
該《辦法》規定,對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線上銷售的企業,年納稅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按銷售額的0.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銷售農特產品占70%以上,年納稅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銷售額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個體工商戶開展線上銷售,年納稅銷售額達到200萬元以上,按銷售額的0.5%給予一次性獎勵,銷售農特產品占70%以上的,按銷售額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支持州內企業拓展對外銷售。實施“黔西南州電商助力黔貨出山計劃”,鼓勵州內企業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大中城市開設“黔西南州農特優產品體驗店”,集中展示州內農特優產品,并著力推介黔西南州旅游、民族文化等。單個體驗店店面不少于100平方米,連續經營兩年以上,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第一年給予40萬元補助,增幅20%以上,第二年再給予20萬元補助。
支持特色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發展。對總部在黔西南境內,服務在全國,注冊用戶在300萬戶以上,年交易額在1億元以上,并在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平臺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支持社區O2O電子商務平臺發展。對企業應用O2O“電商+店商”線上線下融合模式發展電子商務,并以自建物流或第三方物流完成配送,線上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銷售額的1.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企業自建電商平臺,從業人員達到30人以上,投資達200萬元,線上年交易額達3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推進電子商務標準化建設。支持企業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對獲無公害農產品產品認證的,每個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獲綠色食品產品認證的,每個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獲有機食品產品認證的,每個一次性給予8萬元獎勵;獲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產品,每個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鼓勵企業、園區等單位積極爭取榮譽稱號或著名商標。對獲得國家級電子商務榮譽稱號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電子商務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電子商務榮譽稱號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獲得省著名商標的電子商務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獲得州級電子商務示范縣、示范鄉鎮(街道辦)、示范村、示范企業榮譽稱號的,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支持物流快遞企業為中小網商提供倉儲、分撿及代發貨的公共服務平臺。在州電商辦備案,專門為電商企業提供倉儲、分揀、代發貨服務的物流快遞類企業,根據服務企業數量、貨物發出量規模等給予5-10萬元一次性補助;支持農村物流配送網絡建設。對經審批在鄉鎮或行政村設立的快遞網點,營運一年以上,經驗收合格的,每個快遞網點每年補貼5000元,連續補貼兩年;對在農村新建電商服務站或“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經營代辦電商業務一年以上,經驗收合格的,每年給予5000元補貼,連續補貼兩年。(韋歡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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