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公告
興義市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公告
根據《興義市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安排
(一)一年級招生
1.入學年齡。一年級新生入學須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2.招生對象。興義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興義市有效居住證(卡體)且符合招生政策的隨遷子女。
3.招生方式
(1)公辦小學
①劃片招生
根據學校服務范圍,按照“人戶一致”原則,招收“戶籍地址、實際居住地址、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產權住宅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按照應讀盡讀原則,由接收學校納入劃片招生范圍。
②統籌調劑入學
未配套小學的商住小區,產權所有人及子女戶籍已遷入本址的適齡兒童入學,由所屬鄉鎮(街道)結合學位情況,按照統籌原則調劑安排。寄搭、集體、空掛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由戶籍地鄉鎮(街道)結合學位情況,按照統籌原則調劑安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效居住證(卡體)隨遷適齡兒童入學,結合遷入時間長短、工商營業執照持有時間、社保繳納時間等因素,由所屬鄉鎮(街道)結合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各類統籌調劑對象的數量、居住地址、學位供給等情況充分研判,科學制定統籌調劑入學方案,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結合遷入時間長短、學位供給情況等科學確定調劑對象,采取現場抽簽、搖號等方式進行調劑安排,確保符合招生條件適齡兒童應讀盡讀。
(2)民辦小學
民辦學校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開展,根據市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
4.招生流程
第一階段:招生準備(7月28日前)
(1)各鄉鎮(街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轄區中小學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公布轄區小學招生片區、公民辦學校報名登記點、咨詢電話等信息。涉及學校服務片區調整的,要提前進行可行性及風險評估,廣泛征求和多方聽取群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意見及建議,做好宣傳解釋,并按照調整后的劃片范圍進行招生,規范招生管理。
(2)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準備完善以下報名材料:
①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戶口簿、不動產登記證(房產證)。
②隨遷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興義市已辦理的所有居住證(卡體)、現行有效居住證(卡體)、戶口簿。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在轄區繳納社保等情況資料的一并收集準備。
第二階段:報名登記(7月28日至30日)
(1)公辦小學。鄉鎮(街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各報名登記點設置好“政策咨詢窗口”“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報名登記窗口”“隨遷適齡兒童報名登記窗口”組織開展報名登記工作。符合劃片招生的,由招生學校直接報名。符合統籌調劑安排條件的,現場進行信息登記后,由鄉鎮(街道)結合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學位安排情況由鄉鎮(街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通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2)民辦小學。全市民辦小學招生與公辦小學同步開展,根據市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嚴禁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鄉鎮(街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各民辦小學設置好“政策咨詢窗口”“報名登記窗口”,并對招生工作做好監督。自愿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持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到民辦學校報名登記。報名人數低于招生人數的,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實行隨機搖號錄取;搖號應有家長、學生、教師代表現場參與,并邀請屬地監督部門現場監督,現場公布搖號結果。選擇同一所民辦學校的雙(多)胞胎,實行捆綁錄取或捆綁隨機搖號。
全市公民辦小學要嚴格審核新生入學資格,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新生入學資格審核時,向學校提供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每名適齡兒童限報一所公辦小學,存在“一生多報”的一經查實,由屬地或戶籍地結合最后的學位情況,統籌調整到有學位的學校入學。
(二)七年級招生
1.招生方式
(1)公辦初中
公辦初中學校按照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原則,實行整班移交(詳見小升初整班移交安排表),由各鄉鎮(街道)、集團校、市直學校配合完成。
(2)民辦初中
全市民辦初中招生與公辦初中同步開展,根據市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招收具有興義市戶籍或學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有效居住證(卡體)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2.招生流程
第一階段:整班移交報名通知書發放(7月5日前)
整班移交花名冊由市教育局統一派發各公辦初中,公辦初中在7月5日前將《報名通知書》發到對口小學。《報名通知書》中應有“報名學校名稱、時間、地點、咨詢電話”等關鍵信息。
第二階段:報名登記(7月14日至17日)
由各鄉鎮(街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公民辦初中設置好“政策咨詢窗口”“報名登記窗口”。
(1)公辦初中。公辦學校整班移交學生持《報名通知書》和戶口簿到指定公辦初中登記報名。
(2)民辦初中。全市民辦初中招生與公辦初中同步開展,根據市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嚴禁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各鄉鎮(街道)要做好監督管理。自主選擇民辦學校就讀學生,持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卡體),到民辦學校進行報名登記。報名人數低于招生人數的,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實行隨機搖號錄取;搖號應有家長、學生、教師代表現場參與,并邀請屬地監督部門現場監督,現場公布搖號結果。選擇同一所民辦學校的雙(多)胞胎,實行捆綁錄取或捆綁隨機搖號。

小升初整班移交安排表
二、政策性教育保障
符合條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警察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政策規定納入政策性教育保障的人員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納入保障。具體如下:
(一)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警察、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提供入學申請、確認機構認定文件、戶口簿。
(二)現役軍人子女入學。提供入學申請、軍官證、戶口簿。
(三)持人才服務綠卡或優才卡人員子女入學。提供入學申請、單位任職證明、綠卡或優才卡、戶口簿。
(四)獲市級及以上確認機構授予“見義勇為”稱號人員子女入學。提供入學申請、確認機構認定文件及證書、戶口簿。
(五)其他政策規定納入教育保障人員子女入學。經上級部門確認納入教育保障的其他人員子女入學,提供入學申請、教育保障確認文件、戶口簿。
以上對象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同簿的還需提供法定監護關系材料。申請政策性保障入學人員名單和需提供材料由相關部門審核后,于7月2日至5日統一送市教育局復核,結合戶籍或實際居住地及區域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三、招生方案備案
各鄉鎮(街道)、中小學要結合實際科學制定本級招生方案,于7月5日前完成備案。
(一)公辦學校。各鄉鎮(街道)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教育股)備案,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案由各鄉鎮(街道)中小學(屬地教育系統)備案。
(二)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招生資質由市教育局教育行政法規股審核備案,材料包括招生備案表、招生簡章、辦學許可證(副本)、民辦非企業登記證(副本)、收費備案等。
四、工作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分配”原則。實行免試劃片入學,統一招生,公民辦同步錄取,實施陽光分班。
(二)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根據遷入本市時間長短,結合區域學位供給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三)堅持房產周期認定原則。配套小學的商住小區,房屋產權未發生變更及截止2025年8月31日變更時間滿六年的,產權所有人及其子女入學,納入配建小學招生服務范圍。
(四)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街道)成立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任組長,教育系統負責人任副組長,招生工作關聯部門工作人員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履行招生入學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學位供給、轄區學校(含轄區市直學校、集團校)招生片區劃分、入學風險評估、矛盾化解等方面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工作紀律。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進一步嚴格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紀律,嚴禁設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制條件。
(二)強化招生宣傳。興義市2025年招生政策在“興義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官方網絡平臺發布;各鄉鎮(街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中小學要在校門口顯眼處張貼公示屬地招生方案(含招生服務片區、招生咨詢電話、信息登記需提交材料清單等關鍵信息),招生咨詢電話要主動公開并確保服務暢通,接受學生和家長的監督、咨詢,并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三)嚴格計劃管理。興義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及師資情況制定招生計劃,規范班額配置,最大班額不得超過55人。
(四)嚴格資料審核。招生過程中嚴格入學資格核準,嚴禁提交虛假報名資料,一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并視情況建議相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五)落實免試入學。任何學校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等名義挑選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舉辦重點班、實(試)驗班、特長班、快慢班等。新生入學應采用“陽光分班”,均衡配置教師,并將分班結果進行公示。
(六)關注特殊群體。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入學。對有輕度殘疾的兒童或少年,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安排隨班就讀,不得拒絕其入學;中度及以上等級的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由市特殊教育學校安排;不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由各鄉鎮(街道)采取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服務方式,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各學校要特別關注特殊學生的入學問題,建立和完善對特殊學生的收費減免或補助制度,確保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因特殊原因而失學。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暫緩入學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屬地鄉鎮(街道)政府或興義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暫緩入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六、招生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興義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來源:興義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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