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抱僥幸心理了!興義又有兩人酒駕被查獲
【春節我在崗】拒絕酒駕,平安過年
新春佳節
同學聚會、朋友聚會……
喝酒助興少不了~
但有部分駕駛員依舊抱著僥幸心理
認為交警也要過年了
誰來查你呀
請注意,春節期間
交警蜀黍嚴查酒駕不放松
若一定要加個期限
那就是:
“春節不打烊,天天查酒駕!”
全天候24小時!
采取“零容忍、全覆蓋、嚴執法”
“午間+午夜”和“城區+農村”
每天有檢查,每天有行動


然而
總有人心存僥幸
來看看今天的“幸運兒”是誰

【姓名】:楊*
【車輛類型】: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內容】: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7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姓名】:黃*云
【車輛類型】: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內容】: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酒后駕駛人體容易出現
視覺障礙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帶來非常大的安全隱患
同時要承擔極大的違法成本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醉駕處罰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興義公安交警提醒:春節期間,大家走親訪友、親朋聚會增多,請務必牢記:開(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開(騎)車。節日期間興義公安交警持續開展酒駕醉駕查緝行動,望廣大群眾繃緊“拒絕酒駕”這根弦,平安出行,快樂過節。
來源:興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頻道推薦
平臺矩陣
會員登陸


共有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