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烤火費”“冬至過節費”系養老金增發誤讀
2018年12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標補發以來,在廣大老年群眾中流傳著政府有關部門在12月對60歲以上符合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老年群眾一次性發放300多元至420多元不等的“過冬烤火費”“冬至過節費”的說法。經興義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核實,此項費用是2018年以來黔西南州響應國家號召,高度重視推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一民生工程,釋放社會經濟發展“紅利”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后補發基礎養老金所得,非系“過冬烤火費”“冬至過節費”,系老年群眾對政府提高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誤讀、誤傳,望廣大老年群眾勿信謠、傳謠!
此次基礎養老金標準的提高是根據中央、省、州有關文件精神,同時結合黔西南州經濟發展實際做出的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的調增分三個層面,中央層面基礎養老金每月增發18元,由原來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8元,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州級層面再在中央基礎養老金調增至88元的基礎上,結合黔西南州經濟發展及脫貧攻堅工作實際,再次增發5元調增至93元,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省級層面根據全省實際,省人民政府統一安排部署,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增發5元,從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至此,興義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70元提標至98元。
興義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嚴格審核60歲以上群眾的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確定待遇補發名單,并在2018年12月一次性補發了中央增發的每人每月18元基礎養老金和省級增發的每人每月5元基礎養老金,中央基礎養老金共計補發12個月216元,省級基礎養老金共計補發3個月15元;在2019年1月一次性補發了州級增發的每人每月5元基礎養老金,共計補發12個月60元。
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每月待遇發放金額由三部分組成:一是中央基礎養老金,2018年1月之前每人每月為70元。二是個人部分,個人繳納總金額加銀行利息和國家補助除139即為每人每月個人部分應發金額。三是失地農民失地養老金(此項只有失地達到政策規定比例的農民享有),按不同被征地比例分為每人每月50元、80元、120元三檔。興義市2018年12月補發了中央增發的12個月基礎養老金216元和省級增發的3個月基礎養老金15元,共計231元,加當月基本構成部分,無失地的群眾養老金到賬300多元,失地達相應比例的群眾養老金到賬350多元、380多元、420多元不等。
故2018年12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標補發以來,廣大老年群眾中誤傳政府發放300多元至420多元不等的“過冬烤火費”“冬至過節費”的說法系興義市響應國家號召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后補發基礎養老金所得,并非“過冬烤火費”“冬至過節費”,望廣大老年群眾勿信謠、傳謠!
(陳國祥)
責編:盧生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