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訪鬧訪如何處置
何為纏訪鬧訪?纏訪鬧訪本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即“纏訪”和“鬧訪”,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習慣地把對同一問題長期上訪、糾纏、哭鬧、辱罵等等上訪行為合并稱為纏訪鬧訪。在我們興義市,纏訪鬧訪者屢見不鮮,市委群眾工作委員會、群眾工作部、群眾工作中心成立以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市“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指示精神,對如何做好新時期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作了認真探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省、州、市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但就纏訪鬧訪事項,深感頭疼和辣手。
一、纏訪鬧訪產生的根源
我國五千年的歷史文化,記載著纏訪鬧訪者從古至今都有,在我們興義市也不能例外,筆者究纏訪鬧訪產生的根源,不外呼有六個方面:一是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纏訪鬧訪;二是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引發的纏訪鬧訪;三是利益分配不均、不公平正義導致的纏訪鬧訪;四是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而不走其程序的纏訪鬧訪;五是上訪者訴求過高、無法律依據、無政策支撐、無法滿足其訴求形成的纏訪鬧訪;六是純粹的無理訴求或上訪者有間接性精神病長期纏訪鬧訪。
二、纏訪鬧訪造成的危害
纏訪鬧訪行為,不管屬于哪種形式的纏訪鬧訪,都不同程度地給各級黨委、政府、單位(部門)造成危害。
(一)妨害正常公務。纏訪鬧訪者上訪,糾纏領導、糾纏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門)工作人員,妨害正常辦公秩序。從市委群眾工作部(市信訪局)接待的多起纏訪鬧訪行為來看,有的一纏就是一上午,有的一纏就是一下午,甚至有的是隔三差五就來纏訪鬧訪一次。
(二)擾亂社會穩定。纏訪鬧訪者上訪,沒有規矩,不講道理,言語下流,謾罵領導、謾罵工作人員,有的甚至謾罵共產黨,擾亂社會和諧穩定,特別是在圍觀群眾較多的情況下,造成的社會影響惡劣,不可低估。
(三)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據筆者調查,有部分纏訪鬧訪者,為了造聲勢、造影響,給黨委、政府施壓,以達到自身目的,他(她)們伺機尋找機會,到各級纏訪鬧訪,如每年的全國“兩會”、省、州、市“兩會”等等重大活動期間,各級為了做好穩控工作,層層派出工作組實施穩控,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如,派人到北京接一次上訪人就要花費叁伍萬元,據不完全統計,市委群眾工作部(市信訪局)每年花費在這方面的穩控經費(食宿、差旅費等)已經超過百萬元以上,加上全市二十六個鄉鎮(街道辦)及部分市直部門花費的穩控經費,估算近千萬元。
三、對纏訪鬧訪事項的處置意見和建議
如何處置纏訪鬧訪事項,是一項十分復雜而又敏感的棘手問題,在我們興義市,對纏訪鬧訪事項的處置,一是本著以人為本原則,以情動人,以理服人。在以市委群眾工作部(信訪局)為牽頭單位的情況下,首先找準責任主體,充分發動公、檢、法、司及社會各界力量的廣泛參與,依法依規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開導及穩控工作,對個別情緒偏激、有打、砸等嚴重行為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個別纏訪鬧訪者有曾經被拘留過兩三次的,但出來后同樣來纏訪鬧訪;二是實行“三級終結”。對同一信訪事項來纏訪鬧訪的,經過初信初訪、督查督辦、復查復核意見后,交由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終止受理該信訪事項,表明該信訪事項終結。近年來,我市共終結信訪事項40余件,對纏訪鬧訪起到了一定的節制作用,但個別纏訪鬧訪者仍然長期纏訪鬧訪。
針對上述纏訪鬧訪事項,筆者認為,不僅在我們興義市存在這種處理了又來纏訪鬧訪、再來纏訪鬧訪又作出處理的現象,應該說在全國范圍內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而且有越演越烈之勢。筆者建議:一定要將《信訪條例》修訂后上升到《信訪法》,盡管今年5月1日國家信訪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與之配套,但現行的《信訪條例》是2005年5月1日起就開始施行的,經過近十年的信訪實踐,應該增加打擊“以纏訪鬧訪為目的”的相關信訪內容,和諧社會要靠法律來維護,法律的威嚴要靠國家強制機關來保障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