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暴漲每月460元 業主與開發商發生糾紛
圖為被砸壞的停車場擋桿。
圖為空蕩蕩的停車場。
小區有車位,卻不能停。從今年3月開始,興義市萬峰郡府許多有車的業主們始終處于這樣尷尬的狀況。從4月1日開始,許多車主直接將車停在小區邊,造成了小區入口處道路擁堵。由于不滿房開商對小區車位制定的出租價格,在多次協商無果后,4月11日,部分業主采取了過激的方式,將車堵住了小區的入口,砸壞了停車場入口的擋桿。昨日,相關部門組織雙方坐在一起協商。
業主:房開商逼我們買車位
3月1日,萬峰郡府小區門口貼出公告:將對小區未購買車位的業主,實行車位有償使用,每月租金460元。由于車位沒有產權,許多業主在買房時并未購買車位,只希望以租的形式得到車位使用權。
“當初買房時,銷售人員承諾,小區提供車位出租,租金也就在200元以內。”業主楊銀表示,因為萬峰郡府附近一些小區的車位租金都在150元左右,而銷售人員亦向他保證過,小區車位配備充足,即便不買車位也沒關系,交房入住后房開商將把車位出租,租金絕不會高于周邊小區。不過銷售人員的承諾并沒有寫進購房合同中,楊銀認為能修建這么大的樓盤,也不會在這些細枝末節上欺騙業主,且興義市內多數小區車位租金也就在200元左右。
“房開商在變相逼我們買車位。”業主張女士家里有兩輛車,按照房開商制訂的每月460元的租金,那自己每年光租金就要1萬多,10年的租金都能買輛車了。所以她不打算以高價租,就把車停在單位停車場。
張女士告訴記者,當初之所以沒有買車位,一來是考慮到花7萬多元買一個沒有產權的車位并不值當,二來也是聽了銷售人員的承諾,打算租車位使用。
房開商:我們有權自主決定
4月14日,在興泰街道辦事處和住建部門的組織下,部分小區業主代表和房開商坐在一起,以期協商解決車位租金問題。
“我們是企業,又不是民政部門。”協調會上,萬峰郡府的開發方,興義潤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位葛姓負責人對業主代表表示,小區地下車庫的產權屬于房開商,有權自主決定車庫的租售,而作為企業,要考慮到開發成本的回收,所以才給出了每月租金460元的定價。“你們買得起房子,就應該承受得起這個價格。”
對于房開商這樣的回復,業主代表們均表示無法接受。一位業主表示,房開商收取的車位租金太高不說,而且小區目前的管理也較為混亂,業主交付了車位費卻得不到相應的服務:地下車庫有建筑垃圾亂堆放,臟亂差,甚至出現過車內物品被盜,保安卻不聞不問的情況。
在街道辦的協調下,房開商最后表示,可以適當減少車位租金,免去60元的車位服務費,即每月租金降為400元,并將在近期對業主反映的車庫存在的管理問題進行整改。對此,業主代表們表示能接受的價格只能控制在150元到200元之內。
住建部門:只能組織協調
由于不能就車位租金達成一致,最終協調會不歡而散。
隨后記者走訪了萬峰郡府附近的多個住宅小區,的確如業主們所說,這些小區的車位租金都在每月150元左右。
那么為什么相鄰的萬峰郡府的車位租金就要高出數倍呢?興泰街道辦和住建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當前尚無明確法律法規對住宅小區的車位出租價格進行規定,所以房開商有權對車位租金自行定價,政府部門也只能從中組織協調。
對于這樣的結果,部分業主表示將走法律程序,也有業主打算把房子轉賣,另外選擇車位租金便宜的小區。(原標題《“房開商在變相逼我們買車位”小區停車費暴漲到每月 460元,業主與開發商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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