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黔西南訊 2014年2月24日上午,興仁縣新馬場鄉紀委根據上級部門和縣紀委的要求,為貫徹落實好中紀委關于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工作部署,在該鄉政府四樓大會議室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中紀委三次全會、省紀委三次全會、州紀委四次全會、縣紀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該鄉紀委采取一系列舉措,為全體干部職工進一步在“轉職能、轉作風、轉方式”上強自身,塑造良好形象,為新馬場鄉全面爭創“撤鄉建鎮”提供政治和紀律保證,在全體干部職工大會上嚴明工作紀律及相關規定。
狠抓干部職工作風建設。加強干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規范鄉村干部行為,提升工作效能,以更高的熱情、更快的效率、更好的服務投入到工作中。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有效落實推進。
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工作日期間干部職工必須到崗到位,不得無故缺崗。實行每天上班時間和下班時間兩簽到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嚴格執行帶班值班制度。無論工作日、雙休日或節假日,必須保證有1名班子成員帶班、2名工作人員值班。除因公外出,工作日由鄉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每天至少有1人在崗。
四是嚴格執行請假銷假制度。工作日期間,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須向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請假。不請假擅自離崗的,一經發現,給于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嚴格執行會議紀律。召開的會議必須按要求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頂替。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參會的,必須提前請假。
嚴格執行作風效能規定。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下班時間不得出入娛樂場所,工作日中餐不得飲酒,接受咨詢時態度需熱情、柔和、耐心。(譚文勇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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