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姑嫂因女兒婚姻發生打架,普安兩母女被判刑
近日,普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該案件系家庭矛盾糾紛引發。
案情簡要:2020年1月2日下午,被告人張某芬與其女孫某龍、其小姑子孫某花在普安縣紀某邦家門口,因孫某花是否對孫某龍婚姻問題說三道四發生口角并抓打,孫某龍、張某芬將孫某花打倒在地,后被前來順車的高磊拉勸開。經黔西南州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孫某花此次外傷造成左側第8肋骨骨折、左側第7前肋骨骨折,定為輕傷二級。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被告人張某芬、孫某龍家屬代張某芬、孫某龍賠償了孫某花經濟損失39000(不含先前支付的醫療費25000余元),孫某花對張某芬表示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龍、張某芬因生活瑣事毆打孫某花,致孫某花受輕傷二級,孫某龍、張某芬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法院根據孫某龍、張某芬自愿認罪、其家屬代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張某芬到案后,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等情節,對被告人孫某龍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對被告人張某芬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提醒:在生活中產生矛盾是難以避免的,尤其是親戚關系,但是在處理矛盾的方式上是可以選擇的。面對矛盾、要冷靜處理,通過言語溝通解決,避免通過暴力等方式解決,一不小心就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悔之晚矣。(來源:普安縣人民法院 圖文: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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