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普安檢察在行動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在疫情防控期間出現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防治防護產品、藥品,以及非法銷售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有效規范市場環境,阻斷疫情傳染鏈,2月4日,普安縣檢察院分別向普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普安縣林業局發出了一份檢察建議。
日前,普安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干警在全縣走訪排查時發現,部分藥店存在銷售價格不合理、過期藥品和自制藥品的行為,以及部分野生動物養殖場手續不齊全等問題。普安縣檢察院立即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縣林業局進行溝通協調,并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向兩個單位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對全縣藥店、餐館和活禽宰殺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杜絕哄抬物價、牟取暴利,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和非法銷售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凈化市場環境,為疫情防控營造一個穩定、有序和健康的市場環境。建議縣林業局要切實建立健全野生動物保護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強對野生動物的飼養、運輸、出售、購買等環節的監管力度,防止非法飼養、捕獵和出售野生動物,有效阻斷疫情傳染鏈。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下一步,普安縣檢察院將持續深入阻擊疫情戰役一線,履職盡責,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蔣睿)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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