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通報3起扶貧民生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為實現以案促改、以案促教,推動各項扶貧政策精準落地,杜絕扶貧民生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近日,普安縣通報3起扶貧民生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白沙鄉白沙社區黨支部書記馮峰在精準扶貧工作中不正確履職的問題。馮峰在任白沙社區黨支部書記期間,未嚴格按照精準扶貧退出程序開展工作,導致不具備脫貧條件的肖某某、瞿某某戶被作為脫貧戶退出精準扶貧系統。2018年2月7日,省交叉檢查組認定肖某某、瞿某某戶為錯退。2018年12月馮峰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興中鎮副鎮長鄭松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1997年12月至2014年3月,鄭松在原窩沿鄉工作期間,作為原窩沿鄉坪橋村分管領導,危房改造的政府包保人,對坪橋村原村主任郭某某戶分別于2009年、2013年兩次申請農村危房改造補助,違規獲取2.23萬元危房改造補助金的行為,存在審核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的問題。2018年12月,鄭松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普安縣南湖街道南湖社區西門組組長方林違反工作紀律問題。南湖社區西門組城低保對象徐某某2013年11月死亡,方林未按工作職責要求將徐某某死亡信息上報社區居委會,導致南湖街道社會事務辦繼續發放徐某某低保金至2017年11月,造成國家低保金流失1.571萬元。2018年12月,方林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普安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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