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罰款4000元!晴隆消防開出新規落地后首張罰單
今年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規定》明確,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

8月12日,黔西南消防救援支隊晴隆縣大隊消防監督檢查員,對轄區內的印象蓮城小區進行了突擊檢查。該小區有高層建筑7棟,住著700多戶業主。檢查人員來到印象蓮城小區消防消防控制室室,發現消防控制室無人員值班。

根據《規定》二十六條,高層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應當由其管理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名值班人員。隨后,消防部門根據《規定》四十七條第四項之規定,對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之行為,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以4000元罰款。據悉,這也是新規施行后,黔西南州消防部門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來源:晴隆縣消防救援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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