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萬元“感謝費”,把晴隆這名局長拉下馬
“我將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作為一名黨員,一名領導干部,經不住誘惑,這是極其羞愧的事……”
這是2019年5月,晴隆縣財政局、茶馬鎮、花貢鎮分別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時公布的兩段話。前后反差,讓人懷疑不是出自同一人之口。
其實,以上兩段話均出自晴隆縣馬場鄉財政分局(現為茶馬鎮財政分局)原局長朱某青之口,第一段是朱某青在《入黨志愿書》中的話語,第二段是其在《檢討書》中的懊悔之詞。
朱某青的懊悔,還得從2015年說起。
2015年5月,工程老板黃某良找到時任馬場鄉財政分局局長的朱某青,希望朱某青在“一事一議”項目工程砂石采購方面幫幫忙。
一周后,為進一步“搞好關系”,黃某良將3萬元“感謝費”放到朱某青辦公室后離開。朱某青思慮一番后,還是心懷忐忑地收下了。
之后,黃某良的砂石廠順利成為馬場鄉“一事一議”項目工程砂石供應商。
就這樣,在貪欲的驅使下,朱某青的墮落之門慢慢被打開。
兩個月后,黃某良“輕車熟路”聯系到朱某青,再次送出在工程款借支和撥付方面得到“關照”的2萬元“感謝費”。在金錢的引誘下,朱某青又一次收下了。
過些時日,黃某良第三次送給朱某青4萬元“感謝費”。此時兩人已“心照不宣”,你拿我取,仿佛多年“老友”,默契萬分……
2018年11月,因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錢財,已于2017年調任花貢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員的朱某青被立案審查。
2019年4月,朱某青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辦事員,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我沒有守好法紀底線,沒有把好權力關口,現在想起來非常痛心,極其后悔!我對不起組織多年的培養,辜負了組織的信任。對不起家庭,對不起父母,也沒有給年幼的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受到處分后的朱某青,早已悔不當初。
(晴隆縣紀委監委)
敲警鐘
權力是人民所賦,只能用來為民辦事。朱某青的行為并非個案,近些年的報道之中,不少國家公職人員利欲熏心,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面對種種誘惑和考驗,手中握有權力的黨員干部要嚴守黨紀國法的“紅線”,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慘痛教訓。無論在什么崗位,都要時刻繃緊紀律規矩這根“弦”,絕非分之想、拒非我之物,不為腐敗墮落找借口、不為僥幸心理存機會,始終做到警鐘長鳴、心存敬畏、履職盡責,永葆為民服務本色。(來源:“廉潔黔西南”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