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嚴格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保安全
亮點黔西南訊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近日,晴隆縣印發了《2014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實施方案》,要求各單位落實職責,強化監管,嚴格責任追究,以確保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標實現,促進全縣社會和諧穩定。
該《方案》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建立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責任制,縣領導包保縣鄉干道,縣直部門包保村,鄉(鎮)領導包保村道,村干部包保點, 嚴格執行重大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健全完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聯合督導、統籌協調調查、掛牌通報警示、重點約談檢查、跟蹤整改落實”的聯合督辦工作機制,形成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監管合力。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1個月內發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鄉鎮,要向縣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嚴格追究鄉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包保人員責任,并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凡發生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的鄉鎮要向縣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縣人民政府對鄉鎮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問責,并通報批評。
對發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個月內發生兩起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道路運輸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停業整頓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準予恢復運營,但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游車輛;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取消相應許可或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責令其辦理變更、注銷登記直至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及其負責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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