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邊擺攤出售水果,危險!(圖)
亮點黔西南訊 近期以來,是梨子等水果豐收的季節,興義市萬屯鎮部分法律意識淡薄的村民不顧自己的生命危險以及交通安全隱患,在關(嶺)興(義)高等級公路邊擺攤設點出售梨子,公路上呼嘯而過的車流,常常讓人們為他們捏一把冷汗。
關興公路起于安順市關嶺縣城,止于興義市頂效開發區,是黔西南州經濟、政治、文化中心的興義連接省城貴陽唯一的一條高等級公路。該公路是按二級公路標準設計建設,小型汽車時速為80公里/小時。
近年來,農村逐漸改變了原來單一的糧食種植模式,種植了大量的水果,在水果豐收季節,村民為了自己方便和讓出產的水果多賣點錢,常常不顧生命危險,把水果攤擺在關興高等級公路邊出售,有些村民打的雨傘還超越到公路路面上,不時有駕乘人員停車購買水果,給公路交通埋下嚴重的安全隱患。當路政執法人員上前勸導,要求村民們不要違法在公路上擺攤時,村民常以豐產的水果無法銷售,加上今年干旱糧食絕收經濟困難為由拒絕搬出水果攤位。
大家都知道,在公路上,特別是在高等公路上擺攤設點是非常危險的,因此而發生的慘劇也常常見諸各報端,但是公路沿線群眾往往都抱著“那些事不會亂發生在我身上”的僥幸心理,冒著生命危險在公路上從事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盡管關興公路執法人員經常苦口婆心地宣傳解釋,但是他們根本不聽。
《公路法》第四十六條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留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和影響公路暢通的活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也規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行為。”但是由于公路部門文明執法,加之缺乏必要的強制措施手段,因此不法村民根本不把路政執法人員的話當回事,繼續我行我素地在公路上從事違法活動,給公路交通埋下安全隱患。
筆者在此呼吁,生命誠可貴,如果為了自己方便或多賺幾個錢而在公路上從事違法活動,萬一發生什么不測,將給你的家庭或幾個家庭帶來巨大打擊,到時得不償失,多為自己的安全著想吧,也多為別人的安全著想,遠離危險,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比什么都重要。
(孔 峰 攝影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