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市人民政府春節元宵節期間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廣大市民: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現就興仁城區春節和元宵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區域
1、東湖街道的東湖社區、黃金社區,陸官街道的陸官社區站前廣場、打魚凼移民安置區、車站以西,城北街道的城北社區、民主社區,真武山街道的真武山社區、新三村,民族中學門口小路向東至313省道,城南街道的城南社區、欣興社區,薏品田園街道的麒龍香林美域城、維爾陽光城。
2、城區國家機關、學校、醫院、車站、銀行、通訊、供電、供水、加油站等企事業單位。
二、限放區域
除禁放區域外的城區所有地方為限放區(除夕夜、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十四、十五),在限放區域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注意事項
1、國家工作人員在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一經發現除現場處理外,還將移交紀委監委嚴肅處理,在限放區域也要帶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帶頭防止空氣污染。
2、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履行職能職責,做好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銷售、運輸和燃放的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強化源頭整治,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煙花爆竹行為。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或向公安、城管部門舉報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110、6214079。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興仁市人民政府
2021年 2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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