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人民政府﹝2014﹞3號通告
興義市人民政府﹝2014﹞3號通告
為了進一步推行我市殯葬火化工作,從2014年7月1日起以下區域內的常住、暫住、流動人口死亡后一律實行火化(國家規定的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撒拉、東鄉和保安10種少數民族除外)。
黃草街道、興泰街道所轄全部區域;木賈街道木賈社區、東貢社區所轄全部區域;萬峰林街道(除翁本村、雙生村磨石地組、下納灰村海子組、上納灰村絨喜灣組外)全部區域;桔山街道(除三和村灑貢五組、酸棗村二組外)全部區域;坪東街道坪東社區、新聯社區、幸福社區、壩美村(除達拉坡組外)、灑金村(除黃泥河箐組<原栗坪村黃泥河箐組、筆機角組、大坪子組>、納花地組<原山河村納花地組、鑰匙頭組>、打柴山組外)、鍋底河村(除壩埂腳組<原小店子村七、八組>、毛栗坡組<原下小店子村六、十組>、大箐口組、鍋底河組、簸箕田組外)全部區域;下午屯街道(除高卡村十一、十二組,納山村三、四、五組外)全部區域;豐都街道新建村、豐都村、龍塘村、江岸村、趙家渡村(除硝廠組、胡廣凼組外)全部區域;馬嶺鎮馬嶺社區、龍井村、平寨村、光明村、瓦戛村(除鄧家坡組、泥灶組外)全部區域;則戎鄉安章村、臥嘎村、平寨村(除上、下長沖組外)全部區域。
特此通告
興義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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