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興府通(2011)37號公告精神,在開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中,查處了一批非法營運車倆,為維護正常的交通營運秩序,決定對該批車輛進行銷毀,現將銷毀車輛公示如下,公示時間: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6月29日,公示期7天。
興義市“整臟治亂”辦公室
興義市客管所 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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