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亨通報3起違反“禁酒令”典型問題,4人受處分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好《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作風建設,發揮典型案例警示震懾作用,日前,冊亨縣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禁酒令”典型問題。
1.冊亨縣秧壩鎮民族中學教務處主任楊某昌、教師陸某科值周期間違規飲酒問題。
2019年4月,冊亨縣秧壩鎮民族中學工會與秧壩鎮小學工會聯合舉行主題為“強身健體營造溫馨團隊心手相牽構建和諧校園”工會活動。活動結束當晚在秧壩鎮小學教師食堂聚餐,聚餐過程中,楊某昌作為秧壩鎮民族中學當晚值周領導、陸某科作為秧壩鎮民族中學當晚值周教師與他人一同飲酒。之后,楊某昌、陸某科返回學校值班,且陸某科在值班期間與學生發生抓扯,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0月,楊某昌、陸某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冊亨縣坡妹鎮馬力小學教師潘某典在開展脫貧工作期間違規違規飲酒問題。
2019年10月,因冊亨縣脫貧攻堅督導組反饋潘某典所包保的貧困戶檔案資料存在問題,納福村脫貧攻堅指揮部要求進行整改,潘某典于中午離開學校前往納福村開展脫貧攻堅工作。在走訪貧困戶后,于中午在潘某某家飲酒,飲酒后返回納福村脫貧攻堅指揮部辦公室開展脫貧攻堅工作。2019年12月,潘某典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冊亨縣坡妹鎮新場小學教師盧某興在開展脫貧工作期間違規違規飲酒問題。
2019年9月,在省脫貧攻堅“脫貧摘帽”預評估中,盧某興對包保對象底數不清,坡妹鎮組織委員袁某電話通知盧某興到坡妹鎮紀委接受談話。在談話過程中,鎮紀委書記王某某發現盧某興身上有酒味,經談話核實,盧某興承認自己從新場小學到鎮紀委的途中,經過巖云村食品經營部時在該小賣部飲酒,后繼續到鎮政府接受談話。盧某興在脫貧攻堅關鍵時期,工作時間飲酒且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2019年12月,盧某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冊亨縣紀委監委)
來源:廉潔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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