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龍縣《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啟動
4月28日,貴州省安龍縣衛生健康局聯合縣醫療保障局、縣疾控中心、縣人民醫院到該縣鑫發煤礦召開座談會,全面宣講職業病防治法,拉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序幕。
4 月 25 日至 5 月 1 日是《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以“職業健康保護·我行動”為主題系列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教育活動。
40余參加的座談會上,縣人民醫院體檢科負責人夏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除了做好個人職業防護之外,要做好職業健康檢查。縣人民醫院堅持客觀、公正,認真負責地為企業員工提供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主企業放心、請員工放心。”給企業和工人們吃了一顆“定心丸”
縣衛生健康局疾控股負責鄒書紅給參會同志普及了一堂職業病防治知識課。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職業病共 10 大類 132 種。安龍縣職業病發病主要是職業性塵肺病、職業性噪聲聾。
“職業健康體檢不同于一般體檢,一定不能忽視。”縣疾控中心職業病防制科負責人呂燕提示,職業健康體檢不等于普通健康體檢。職業健康體檢是指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目的是為了發現職業禁忌證和疑似職業病。
據介紹,職業健康檢查則是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將檢查分為接觸粉塵類、接觸化學因素類、接觸物理因素類、接觸生物因素類、接觸放射因素類及特殊作業等六類。接觸不同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損害都不盡相同,各有其特點,需要針對性做職業健康檢查。
縣醫保局副局長吳天和提示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人要求:“抓安全生產必須抓職業病防治,抓風險防范必須抓職業病防治,用人單位必須履行主體責任,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讓員工健康就業、安全就業。”
這樣互動交流的座談會,場面輕松,氛圍和諧,答疑解惑,填補盲點,宣傳效果明顯。現場還發放了120余份宣傳資料。
據悉,該縣印制了2000余份職業病防治宣傳資料,100余份《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海報。活動將覆蓋全縣60余家有職業病風險因素的大理石生產加工廠、煤礦生產企業及汽車修理等行業企業,普及職業健康知識,有效推動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提高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職業病防治的濃厚氛圍。
(余必用)
責編:蔡榮濤 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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