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龍縣人大常委會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

檢查討論。
4月19至20日,安龍縣人大常委會組織縣環保、水務、國土、住建等部門負責人以及部分縣人大代表組成的執法檢查組對全縣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簡稱“水污染防治法”)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本次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對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實施以來的學習宣傳情況;單位(部門、企業)貫徹實施《水污染防治法》情況和貫徹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在檢查中,檢查組先后到了普坪納利河及納利河流域的廣隆煤礦、安泰煤礦、戈塘金礦開采區,龍山北鄉河及北鄉河流域的鑫發煤礦、泓發煤礦,城東、城西污水處理廠,觀音巖和海農集中飲用水供水點等河流、企業、飲用水源點進行實地檢查和聽取相關部門(企業)的匯報。
通過實地查看和聽取匯報后,檢查組認為,自《水污染防治法》實施以來,縣人民政府及其相關工作部門認真貫徹實施,堅持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通過健全體系、部門配合,強化監管,加強宣傳,設置水環境保護和水資源保護標識標牌,有效地保護了水環境。特別是建立和實行河長責任狀以來,各位河長認真負責,積極巡河督導,協調解決水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使水環境得到了更好的保護。

檢查。
檢查組同時也針對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對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的宣傳,提高廣大群眾對《水污染防治法》的認識,增強對水環境的保護意識相互監督意識;二是針對兩條河流的污染情況,要采取治河先治礦的措施,加強對采礦企業環保設施的運行監管力度,對不按環保要求進行采礦的要嚴厲處罰;三是對河流沿線居民住戶實行劃段管理,明確責任,相互監督;四是在庫區(河道)釣客相應集中的地段設置垃圾桶(箱),防止和減少釣客亂扔垃圾現象;五是加強對“沒有全民的健康就沒有全面的小康”的宣傳教育,加強對集中飲用水源點控制區域的管理,要嚴格按照,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建立聯合執法機制,保護好水環境和水生態,防治水污染,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確保全民健康和全面實現同步小康。
(胡連超)
責編:王亞 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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