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嚴格管理個人征信業務
記者上午從央行獲悉,12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征信業管理條例(草案)》,這標志著醞釀10年的征信行業法規條文即將正式出臺,我國征信業步入有法可依軌道。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
該負責人上午表示,《條例》對個人征信業務實行嚴格管理,在市場準入、信息采集及查詢范圍、不良信息提供、異議和投訴、保障信息的準確和安全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具體的規定。《條例》的出臺,符合當前加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立法趨勢,對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條例》出臺后,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征信業務及相關活動中的個人信用信息保護實行常態化管理,信息主體可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市場主體可以依法采集和使用個人信用信息,有效防止信用信息泄露、不正當使用等違法事件的發生。
同時,征信業作為信用信息服務行業,規范其健康發展對于支持中小企業的融資具有重要的作用。信息不對稱是影響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因素,通過征信服務,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中小企業的信息透明度,提高中小企業獲得融資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有助于發展中小企業的信用價值,提高其獲得融資的額度,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企業發展。
該負責人介紹,與此同時,商業銀行可以通過中小企業征信體系了解企業相關基本信息和融資信息,為信貸決策提供了很好的決策依據和信息保障。商業銀行可借助中小企業信用信息資源,尤其是小微企業所有人信息資源,簡化中小企業貸款調查手續,在企業的歷史交易、信用記錄等情況的調查上節省時間。特別是針對小微企業可依托信息資源,開發評分模型,發展批量化評價、審批,將提高審貸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擴大信貸業務規模。(記者熊焱)
















